大汉奸殷汝耕的军装标准照
2006-10-27 15:59:50.0
殷汝耕系浙江平阳县人。早年留学日本,曾任国民政府驻日特派员、航政司司长、总司令部参议等职。1935年他曾策划冀东自治,但未成功,便私自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,自任政务长官,改悬五色旗。

1937年“七七”事变后,受通州事件的影响,殷汝耕失去了日方的信赖,1938年2月1日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被并入王克敏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(北京)。后应汪精卫的邀请,出任中日合办山西煤矿公司董事长,不久又充任伪政府经济委员会委员。1941年1月,任治理运河筹备处主任。同年5月,特任治理运河工程局局长,6月辞职。

抗战胜利后,殷汝耕被监禁在南京老虎桥。1946年7月,南京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殷汝耕一案。7月31日,判处殷汝耕死刑,褫夺公权终身,全部财产没收。1947年12月1日,对殷汝耕执行枪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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